冬季守护 | 近日,高新公安接连抓获多名涉“帮信”犯罪嫌疑人_腾讯
日期:2026-06-21 15:43
今年9月,高新区发生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,我区居民被骗11万余元。分局接报警后,迅速立案展开调查。通过梳理涉诈资金流向,发现有多名帮信人员分布全国各地,通过出售、租借个人名下银行卡、注册商户码等方式,帮助境外诈骗分子转移涉诈资金以赚取高额收益。明确线索后,分局刑侦大队迅速成立专案组制定抓捕方案,10月份以来,抓捕组辗转奔赴辽宁、吉林、天津、四川、安徽等地,陆续抓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犯罪嫌疑人十余人。所有嫌疑人均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,全部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,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当中。出借、出租、出售、买卖银行卡、电话卡等“两卡”,很可能会被犯罪分子用于实施电信诈骗、开设网络赌场等信息网络犯罪活动,而出借、出租、出售、买卖“两卡”的人员也将沦为犯罪分子的“帮凶”,涉嫌收买、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,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,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,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等罪名。
买卖、租借“两卡”均属于违法行为,切勿将自己办理的手机卡、个人银行卡、对公账户及结算卡、以及微信、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买卖、租赁给犯罪分子,否则将面临信用惩戒、限制业务、严管账户、法律处分等后果。“帮信罪”是什么罪?
什么是帮信罪?
“帮信罪”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,是《刑法修正案(九)》新增设的罪名。简单来说,就是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(电信诈骗)还为其提供帮助的犯罪。法律链接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: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】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,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、服务器托管、网络存储、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,或者提供广告推广、支付结算等帮助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将自己的手机卡、银行卡等
出租、出借、出售给他人
看似是一种轻松获取高收益的行为
极有可能成为他人
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“帮凶”
请务必提高防范意识
严守法律法规
来 源 | 刑事侦查大队中心
编 辑 | 孙克勤
审 核 | 贾朝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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